網拍,在日常生活上應該是相當普及化了。個人接觸網拍的經驗也不少,不過自從被詐騙過一次之後 (雖然是幾百元),對該拍賣的心態就變成一定選擇能「面交」或者是「自取」為主,就算是比起其他縣市稍微貴上一點倒也無所謂。
早期最常見的詐騙情況就是買家錢匯了之後,賣家從此無消無息。因此之後許多買家便不信任賣家100%會將貨品寄出,進而要求「貨到付款」,可是之前也曾發生過東西寄到了,結果拆開一看卻是毫不相干的物品。這類詐騙則是利用買家不一定會在送貨員交貨的時候進行勘驗的心態,結果等發現內容物根本不是自己要的物品時,處理起來就很麻煩了。
因此,可以直接「面交」或「自取」就成了最保險的交易模式。但後來近期在網路上討論的這個案例,似乎也讓這個保險的交易模式破功了。
稍微解說類似事情的來龍去脈:
人物有詐騙者、被害者A與被害者B。
事情的經過是詐騙者分別各飾兩角,先鎖定原本被害人A在網路上要拍賣物品內容,自己再佯裝成賣家角色,將被害人A的拍賣物品(類似或改寫)內容放置在拍賣網站上,接著再等待要購買相同物品的被害人B上鉤,然後同時向被害人A約好要面交。
接著可能會用點溝通技巧讓雙方人馬同時在單一地點會合,但不一定會彼此碰面。厲害一點的人可能會讓兩個被害人彼此稍微碰面,但卻不會讓雙方長時間聚集在一起,避免被發現漏洞。
例如被害人A賣的是NB,詐騙者可能會先跟被害人A說明自己不了解,所以請「朋友 (就是被害人B)」幫忙檢驗,接著等被害人將NB主體交給詐騙者的時候,詐騙者再將NB主體轉頭交給在另一邊的被害人B,然後跟他表示先將NB主體給他確認,他的「朋友 (被害人A)」等等會將其餘配件拿過來 (註)。
等被害人B確認完畢之後,詐騙者可能錢也拿到了,接著藉故離開之後,此時被害人A會因為發現詐騙者消失,但又發現他原本要賣的物品出現在詐騙者的「朋友 (被害人B)」手上,這個時候雙方才會發現被騙,但此時詐騙者早已離開。
所以,現在即使面交也不見得安全了。若是要面交的話,盡量還是讓參與交易的人全部都處在同一個空間裡,而不要是被隔開或者完全沒有參與到對話,也記得避免「賣者臨時出Trouble」的狀況,免得讓有心人士得到趁機逃逸的機會。最後便是帳款無論如何都要在完全確認無誤,最後才掏出來支付給對方,千萬不要以為對方有什麼東西在自己手上,就以為萬無一失。
之後可能還會有更多「變種」的詐騙手法,例如像之前要買iPod touch的時候,起初有找到一個可以面交而且願意讓我殺價的賣家,但幸好最後有臨時問到序號問題,才不至於可能因為便宜個幾百元,結果卻買到一台來源或保固紀錄可能有問題的機子。
註:也有可能是被害人B向「賣家 (詐騙者)」表示帶來的東西不是他要的規格,而詐騙者則先收下錢,表示將「拿錯的物品 (實際上是從被害人A手中取得)」先交給被害人B保管,表示再去拿正確的物品來交換。
此時被害人B雖然被說服先支付金錢,但由於有實際等值物品在他手上,即使「賣家 (詐騙者)」不回來,他也不會有所損失。可是當詐騙者早已離開的時候,(正在尋找詐騙者的)被害人A則會發現他的東西正在被害人B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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