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鼠左鍵測試器

Label Cloud

About Me

我的相片
有時候是台北,有時候會是高雄, 就台灣啊…我一點也不想去澳洲, Taiwan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習慣使用這個名字,不過我一點也不喜歡水藍色…

追蹤者

失控的網路暴民

楊阿魚 = 水藍色透明鯨魚 於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中午12:28 發表
註︰這還是好幾個月前寫的

隨著科技的進步,網路資訊原本從單純的單向內容提供,比方說架設一個網站,同時提供檔案下載之類的「服務」,其餘的互動頂多侷限在e-mail交換、或者其他連絡資訊提供,一直到現在所謂的Web 2.0甚至3.0的網路互動概念提出。

這邊的「互動」,不全然是說以前互動多媒體的那種互動,而是加入群眾效應的互動,並非一個人獨自面對電腦與人工
AI嘻嘻哈哈的互動。

之前有句代表網路現象的名言︰「網路上沒有人知道你是條狗
(On the Internet,nobody knows you are a dog)」,顯示出初期網路使用現象,就是極具隱匿性。以現在的普遍現象來看,使用者也大多可以決定是否讓自己的個人資訊全部或選擇性地曝光。

早期至今資訊傳播仍很盛行的
BBS,早期幾乎可以用匿名資訊註冊帳號作發言,也因此造就許多免洗ID出現(即使現在還是很多),雖然目前大多規範要以真實姓名等資訊註冊,但仍舊可以透過身份證字號產生器等工具輔助,製造出許多假資料成功註冊。

而在部落格的情況也可能是相同的,縱使目前因為種種考量,網站要求使用者必須登入才能做回應發言,但實際上還是有辦法規避這類限制的,更別說一些講究「基本
人權」、同意可非登入作回應的和藹網站了。

網路堪稱言論自由的國度,個人隱匿在文字與代碼之後暢所欲言,而網站或部落格維護者也擔心使用者嫌註冊、登入太麻煩而不想回應,因此紛紛保留匿名回應的方式,因而產生了網路暴動的可能性。

舉例來說,從先前無名小站爆發的
黑澀會美眉親密相簿被網友破解鎖碼後大量散播,批踢踢凱名的鄉民大暴走事件,甚至國外也發生過小女生在自己部落格上想在家裡開轟趴,結果惹來一堆無厘頭鄉民到家裡,最後家裡是以慘亂收尾。

當一個話題被炒熱之後,網路鄉民的威力有多大?從凱名事件來看,一開始不過只是黑道在網路上公開招收手下,後來被鄉民挖掘出來惡搞、貼圖、留言,鬧到網站維護者加入對抗戰局,連帶地親朋好友的無名相簿留言板一一被攻佔,部落格流量大增到癱瘓(也許換個立場來看,無名還得認真地感激這些鄉民為他們帶來流量), 最後搞到當事苦主手機不斷地忙線而不敢開機,連住處都有湊熱鬧的鄉民來圍觀。相同地,國外類似的事情也發生過,一名打破紀錄的女高中生,原以為在上了大學 之後可以享受清靜的生活,卻沒想到自己的相簿與個人資料被鄉民挖掘出來公佈,甚至經常在街上有陌生人當場認出他來,或者不斷接到慕名追求電話。

連黑道都不擺在眼中,顯然網路的力量已經遠超過你我的想像,可是會有什麼後遺症產生?

之前各大網站一一轉型為
Web 2.0的風格之後,問題就逐漸浮出了,例如首頁的部落格文章標題輪播。如果是以Web 2.0的概念作經營,勢必是越多回應或越多人點選的文章會擺放在熱門文章歸類前端,但是文章內容呢?回應的本質呢?這些該怎麼管理?

某知名網站入口之前曾被人投以負面反應,某篇部熱門點看回應但內容卻不雅的落格文,卻大剌剌地出現在該網站首頁中大量曝光,雖是講究
Web 2.0,所以一切以『()民意』為中心,但是真的就不用有人來篩選管理了嗎?部落格中強利用不雅文字回應,管理者看不下去刪你文,這樣究竟有沒有道理?

網路雖然是言論自由的地方,
Web X.0更是講究個人言論發表、共享、討論,但有天失控的時候怎麼辦?鄉民的威力,尤其『鄉民的審判』更是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造成的影響更是可怕,恐怕連法令也奈何不了(因為最多是抓幾個代表,但對事情的發展大多為時已晚…)

所以現在大多數論壇、標榜
Web 2.0也再次要求使用者遵循制定的規範,甚至多了一些限制。網路是自由的,但Web 2.0雖是標榜共享與討論,但許多人更忽略了,既然是要表達自己,那為什麼還是決定隱匿在免洗ID的背後呢?不正是應該要勇於為自己的言行作負責嗎?就如同現實中,個人得為自己言行負責一樣的道理。

網路是最後一塊言論的自由國度,若是因為諸如此類的鄉民暴動持續產生,也許相關單位就更加能有理由,將這一個國度加上更多更重的限制。因此雖是無法十足地用相關條文作制約,最終還是得仰賴各位鄉民大大們的自我約束。

█參考連結︰

英格蘭暴走
(轉自廢業青年日記)
Web2.0,是天堂還是地獄?
CNET:當你的留言不妥 我可以刪除嗎?
《龜趣來嘻》部落客行為守則
(對,這是冷飯)
《部落格小白防制條例草案》及其他
Blogger's Code of Conduct Tags: ,

讀者回應 ( 0 嘶吼 )